企业通过"e窗通"登记平台办理工商登记时,一并填报需合办的事项信息,工商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关于整合证照事项的额外证明材料;工商部门在核准登记后1个工作日内将企业登记信息和"多证合一"备案信息通过"e窗通"登记平台推送给市级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接收、认领、核实共享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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