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0日 星期三

台積電及應材2022年上半年分居本國及外國發明專利申請人之首,半導體先進製程已成兵家必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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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1 第456期  |  訂閱/退訂  |  看歷史報份  |  北美智權網站
 
 
 
 
專利評析 台積電及應材2022年上半年分居本國及外國發明專利申請人之首,半導體先進製程已成兵家必爭之地
   
法規訴訟 時尚半圓形竹製手提包申請立體商標?美國2022年商標審理救濟委員會In re Jasmin Larian, LLC案
   
深入報導 歐洲央行升息同時,如何避免主權債務危機?
   
研發創新 東協在能源轉型下的產業新契機
   
智財管理 《IP小辭典》產地證明標章
   
 
台積電及應材2022年上半年分居本國及外國發明專利申請人之首,半導體先進製程已成兵家必爭之地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TIPO智慧局於2022年7月公佈了台灣今年上半年的智慧財產權趨勢,焦點放在專利及商標申請趨勢。2022年上半年,台灣受理3種專利申請合計34,753件,較2021年同期略減1%;商標申請46,578件,略增0.4%。發明專利方面,台灣大型企業及大專校院申請件數各增加3%,另外國人申請件數成長6%;申請人中,台灣半導體領導大廠台積電共申請1,163件,連續6年高居本國人之首,外國人以應用材料438件最多。商標申請以「農業食材」產業為最大宗,本國人及外國人分別在「農業食材」(13,240件)及「技術研究」(3,964件)產業之申請件數最多,且在近2年均維持正成長;至於商標申請人方面,台灣本土以統一企業548件、外國申請人以廣東龍順國際物流85件最多。

台灣本國人專利申請趨勢

今年上半年,台灣受理申請之3種專利件數中,以發明專利24,316件為最大宗,件數較2021年同期小幅成長2%,主要來自外國人申請件數增加,而新型及設計專利則同為負成長(詳圖1)。

圖1. 台灣專利與商標申請情形
資料來源:《智慧局2022年上半年智慧財產權趨勢圖表》,資料服務組,更新日期 : 2022-07-26

如針對個別申請人部分,台積電及宏�痐嬪O在本國人發明及設計專利申請件數最多

台灣企業於2022年上半年整體發明專利申請7,454件,較2021年同期下降3%,TIPO指出主要因為中小企業專利申請件數(1,332件)減少所致,而大型企業申請件數(6,122件)則增加3%,因此整體仍能維持研發動能(詳圖2)。從圖2可見,大型企業占台灣專利申請比例最高,達65.4%;另一方面,大專校院與研究機構合共只占約10%,比中國大陸、新加坡及南韓等地顯著偏低,加上台灣大專校院申請新型專利的也不在少數,從而可見台灣大專校院及研發機構的研發能量仍有很大的發揮空間。

圖2. 2022年上半年本國人發明專利申請件數與占比
資料來源:《智慧局2022年上半年智慧財產權趨勢圖表》,資料服務組,更新日期 : 2022-07-26

TIPO資料顯示,今年上半年前10大發明專利申請人及前5大設計專利申請人大多為企業。發明專利部分,台積電申請1,163件,就上半年而言,已連續6年高居本國人之首;此外,南亞科及群創分別申請249件及179件,不僅件數為各該公司自TIPO於2016年開始公布上半年統計以來之新高,排名亦為2016年以來最佳;尤其是群創光電之成長率為5,867%,表現相當突出(詳圖3)。

圖3. 2022上半年本、外國發明專利申請前10大法人
資料來源:《智慧局2022年上半年智慧財產權趨勢圖表》,資料服務組,更新日期 : 2022-07-26

成長5,867%是什麼概念?群創於今年上半年共申請發明專利179件,與去年同期相比成長5,867%,那就是說群創於2021年上半年只申請了3件發明專利。然而,這不代表群創不重視發明專利申請,只是長久以來比較著重國外專利申請,而今年則投注較多資源在台灣發明專利申請上而已。群創光電2021公司年報顯示,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群創光電於全球專利總累計約有12,000 件; 2022年8月5日TIPO全球專利檢索系統顯示,群創光電公開及公告專利共11,269件,其中本國公開1,848件,中國大陸公開4,166件;此外,以「innolux」於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檢索系統搜索,顯示群創光電共有3,160件美國專利申請案,就2021年單一年即有近300件美國專利申請案。

從以上數據得知,群創一直持續投注在發明專利申請,只是之前在台灣本國專利投入比例較少。

至於設計專利的部分,前五大申請人中,宏�皏蚑�74件,件數最多,與仁寶28件、皇冠金屬26件、長庚科大26件之件數分別增加64%-550%不等,成長快速;其中,長庚科大為唯一進入前五大之大專校院 (詳圖4)。

圖4. 2022年上半年本、外國設計專利申請前五大法人
資料來源:《智慧局2022年上半年智慧財產權趨勢圖表》,資料服務組,更新日期 : 2022-07-26

在學研機構的部分,我國大專校院於2022年上半年發明專利申請840件,較去年同期成長3%,主要因為公立學校之申請件數增加。申請人中,清大65件發明專利,位居各校之首,另私立學校以崑山科大25件最多,也是唯一躋身大專校院前10名之私校;研究機構之發明專利申請131件,較去年同期減少,其中,工研院申請55件最多。至於金融三業(銀行、證券和保險業)方面,發明專利申請84件,成長17%,其中,以兆豐銀29件最多。【本文未完,完整內容請見《北美智權報》314期:台積電及應材2022年上半年分居本國及外國發明專利申請人之首,半導體先進製程已成兵家必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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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尚半圓形竹製手提包申請立體商標?美國2022年商標審理救濟委員會In re Jasmin Larian, LLC案
楊智傑/北美智權報 專欄作家
(本文作者為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2017年時,Instgram的時尚網紅們開始大量分享一款半圓形竹製手提包,一時間成為美國最火熱的流行時尚產品。創辦Cult Gaia品牌的設計師Jasmin Larian在2017年7月,以這款包的造型向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申請註冊立體商標。但專利商標局認為其包款為通用包款且不具後天識別性,拒絕其商標註冊。申請人提出救濟後,2022年1月,美國商標審理救濟委員會仍然做出駁回決定。

Cult Gaia品牌的「方舟」(Ark)半圓形竹製手提包

設計師Jasmin Larian在2011年創設了與自己同名的公司,並創辦了Cult Gaia這個品牌。其於2013年1月開始販售其「方舟手提包」(Ark handbag),也就是半圓形竹製手提包。2017年,這款半圓形竹製手提包突然在社群網站變得非常火紅,許多網站名人都紛紛分享Cult Gaia的這款方舟手提包。

因而, Jasmin Larian公司在2017年7月10日,以此款半圓形竹製手提包的立體造型,向美國專利商標局申請了立體商標。該商標申請附圖如下:

圖一、Jasmin Larian公司向美國專利商標局申請的立體商標(申請號87522459)
圖片來源:美國專利商標局

申請案中,對該立體標誌的描述為:「未主張顏色是商標的特徵。該標誌由一個三維手提包的配置組成。該手提包具有以下獨特組合: (1) 由均勻尺寸的薄硬質材料條製成的結構化且扁平的前後面板; (2) 以互鎖方式排列形成三個同心半圓,形成獨特的透視旭日紋設計; (3) 頂部有水平條和一個由相同材料製成的帶有彎曲錐形切口的手柄; (4) 彎曲的側板,由與構成前後板的部件相同材料和相同寬度的互鎖件製成; (5) 連接把手的圓珠狀墊片。」

申請立體商標之要件

美國商標法下可註冊立體商標,一般稱為「商業外觀」(trade dress),只要1.其設計元素具有識別性,且2.消費者可以將識別出該商業外觀的「單一來源」(single source)就是該商品製造者或銷售者。

第2個要件的標準非常高,消費者看到這個外觀特徵,且在沒有看到公司品牌的情況下,就要識別出該產品來自那一家公司,且只能辨識出一家公司。使用該產品外觀特徵的,必須在市場上只有一家公司,且夠有名,才有可能滿足此要件。

專利商標局駁回申請案與TTAB之決定

此案審查官在審查時要求補充相關資料,經過三年審查後,仍決定駁回此申請案。申請人不服,向商標審理救濟委員會(TTAB)提出救濟,2022年1月19日,TTAB做成決定,仍然維持駁回決定。2022年3月29日,TTAB的三名行政法官,指定該決定作為「先例」(precedent),亦即認為該決定中對立體商標要件的討論,可作為後續案件的參考。

TTAB的駁回理由主要有二:(1)該包款是業界通用的(generic)包款,亦即在Jasmin Larian申請前就已經存在,現也有其他廠商在販售近似包款;(2)該設計還沒有達到「後天識別性」之程度。

業界的通用包款?

該包款是否為業界通用包款?Jasmin Larian主張,在自己強力推銷使該包款成為暢銷商品前,當時業界並沒有其他廠商銷售此種包款。

但是,TTAB從以下八項證據,認為此包款在2013年1月之前,就曾經在業界被銷售過。

(1) 在申請人開始銷售之前,在第三方轉售平台上銷售的相同或幾乎相同的包;

圖二、2010年在其他網站就有銷售幾乎一樣包款的網頁
圖片來源:In re Jasmin Larian, LLC, Serial No. 87522459, at 9 (TTAB, Jan. 19, 2022; redesignated Mar. 29, 2022).

(2) 在申請人開始銷售之前,在網站貼文、部落格文章上,就有對相同或幾乎相同的手提包設計的討論文章;

(3) 在申請人開始銷售之前,宣傳春夏時裝系列的雜誌就有討論到幾乎相同的手提包設計的文章;

(4) 申請人自己接受訪問時,承認該包款設計是「一般日本竹藍包的重製物」;

(5) 設計的歷史性質的證據,包括手提包歷史介紹書籍的內容和對現代藝術博物館 (Museum of Modern Art)銷售該產品的說明,都提到1970年代就有此包款出現;

(6) 在時尚界有豐富經驗的人發表的文章,證明該設計是已知設計並且來自多個來源;

(7) 普通消費者發表的貼文,評論他們長期以來對相同或幾乎相同的包袋設計非常熟悉,並且來自多個來源;

(8) 在申請人發布日期之後、但在其流行之前,其他人提供相同或幾乎相同的手提包設計。

綜合上述八項證據,TTAB認為,在Cult Gaia開始銷售這款包之前,1970年代,以及2010年左右,都有其他製造商在美國或在其他國家銷售非常近似的包款,因此認為其屬於業界「通用」的包款。

退流行商品仍是業界通用商品

但Jasmin Larian主張,立體商標(商業外觀)並不需具備新穎性(novelty),就算曾經有近似的設計在幾時年前出現過,在美國仍然可以作為其公司產品的商業外觀。

TTAB同意,立體商標(商業外觀)不需要具備新穎性,但是,TTAB認為,所申請的立體識別必須具有識別廠商來源的功能。從證據可知,申請的設計是一種常見的手提包設計,並且像許多設計趨勢一樣,它有流行期,然後是平靜期。一個特定的包設計目前不流行,並不意味著它不是一個常見的包設計。由於消費者在網站上可以看到別家品牌銷售的幾乎一樣的包款,相同的手提包仍繼續被使用、銷售、展示和討論,並繼續影響消費者的認知,因此該設計不會被視為單一來源的標誌,而不具有指示來源的功能。

不具備後天識別性

除了通用性之外,TTAB也提出了補充理由,認為該包款的造型,不具備「後天識別性」(acquired distinctiveness),亦即消費者不會將該包款造型,聯想到Cult Gaia 品牌。

在判斷一標誌是否具有後天識別性,要綜合考量六項因素:(1).實際購買者聯想到特定來源的比例(通常通過消費者調查來衡量);(2)使用的期間、程度和獨佔性使用;(3)廣告的數量和方式;(4)銷售額和客戶數量;(5)故意複製;(6)未經請求的媒體對帶有該標誌的產品進行報導。

TTAB指出,前二項因素,並不利於申請人:(1)申請人並沒有提供消費者調查,證明消費者看到該立體形狀聯想到申請人品牌的情況。(2)前面的證據已經指出,在申請人開始銷售前或後,都有其他公司在銷售近似商品,亦即該立體造型的使用並非獨佔性的使用。至於後面幾項因素,申請人都提出許多證據。

TTAB指出,這些證據,都必須要證明,消費者看到這款包的造型,是否會聯想到申請人或Cult Gaia 品牌,認為其是該商品的來源。但整體而言,TTAB不認為這些證據可以充分證明,消費者看到竹籃包造型就會直接聯想到申請人公司或Cult Gaia 品牌。

未來的發展

過去案例中,對於立體商標,比較擔心會獨占某種商品功能特徵,例如美國第三巡迴法院的Pocky巧克力棒。嚴格來說,Jasmin Larian想註冊的標的半月形竹製手提包,只會獨占「半月形」這款造型的竹製手提包,但不會獨佔所有竹片製材質的手提包。

本案TTAB最特別的見解在於,此一半圓形竹製手提包曾在1970年代出現過,目前尚有其他少數公司銷售這種造型的包,所以TTAB認為屬於該行業的通用包款。不過,有其他少數公司銷售此造型包款,就認為是業界的「通用包款」,似乎太過寬鬆。Jasmin Larian很有可能對此標準不服,繼續上訴到法院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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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央行升息同時,如何避免主權債務危機?
蔣士棋╱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本刊在前文(全球貨幣政策走向緊縮,後座力不容小覷)中曾經預測過,當全球貨幣政策轉向緊縮時,體質不佳的開發中國家就會面臨主權債務危機。之後,位於南亞的斯里蘭卡就傳出債務困境;但真正讓人意外的是,緊跟著也出現主權債務問題的,居然是世界7大工業國之一的義大利。

在過去一年多來,歐元區國家飽受通膨之苦。其中原因除了全球海運塞港的供給面因素外,最重要的就是能源轉換造成的綠通膨(Green Inflation)。在對抗氣候變遷的議題上,歐洲各國一直是最堅定的支持者,去年11月在蘇格蘭舉行的第26屆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COP26)上,更首次把「減少使用石化燃料」納入公約宣言當中,縱使當時歐元區的消費者物價指數(HICP)年增率已經超過4%(圖1),也不影響捨棄傳統能源的決心。

可惜,今年2月份爆發的俄烏戰爭為這個夢想蒙上了陰影。由於戰事愈拖愈長,西方國家與俄羅斯的相互經濟制裁手段也愈發犀利,許多極度仰賴俄、烏兩國的國際大宗物資市場早已出現短缺,其中最要命的就是從俄羅斯出發、再經過烏克蘭往德國等中西歐輸送的天然氣。影響所及,歐元區的物價上漲率,在6月底時飆到前所未見的8.6%。

受到俄烏戰爭影響,歐元區物價暴衝至8.6%

圖1:2020年1月至今歐元區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變化
資料來源:https://www.ecb.europa.eu/home/html/index.en.html

為了對抗節節高升的物價,以及維持歐元在國際上的購買力,歐洲央行(ECB)在7月底宣布升息兩碼,終結了自2012年歐債危機以來的貨幣寬鬆政策。問題是,既然物價高漲的主因為供給面因素,升息的抑制效果恐怕會很有限。還有,這麼大的升息力道,很有可能在歐元區國家內,釀成新一波主權債務危機。

在歐元區內,雖然所有成員國使用同一貨幣,也遵循同一套由ECB制定的政策利率,但各國仍然保有發行公債來支應財政的權利。因此,就算同樣是歐元區成員國、同樣發行以歐元計價的債券,市場投資人仍然會因為各國債信水準、經濟實力等指標,給出不同的交易價格。舉例來說,歐元區經濟實力最強的德國,相較於其他歐元區國家公債殖利率一直相對低廉,籌資能力也較為強大。

當歐元採行寬鬆政策時,成員國間的差異還不明顯,但政策轉向時,這個差異就被顯著放大。以10年期公債殖利率的變化為例,在2021年當中,不但德國享有負利率的絕對優勢,義大利、希臘等南歐國家的殖利率也大多維持在1%上下,算是相當溫和的籌資環境。但隨著歐元區物價開始上升,成員國的公債殖利率也隨之上揚。到今年6月為止,德國的10年期公債殖利率還維持在1.5%上下,但希臘、義大利卻已經逼近4%,而西班牙、葡萄牙也已經超過2.5%(圖2)。

圖2:2020年1月至今歐元區部分國家10年期公債殖利率變化
資料來源:https://fred.stlouisfed.org/

歐元區成員國間,公債利差愈來愈大

可想而知,當ECB進入升息循環後,這些南歐國家的公債殖利率又會進一步攀升,再加上它們原本就相當龐大的外債部位,愈來愈有當年歐洲主權債務危機的樣子。事實上,義大利總理德拉吉(Mario Draghi)已經在7月下旬連續兩度提出辭呈,義大利也預計在9月底舉行國會大選。全球金融市場都在關注,義大利如何在這兩個月內應付驟變的經濟環境。

另一方面,ECB當然也發現了成員國對升息反應不一的現象,並推出了名為「傳遞保護工具(Transmission Protection Instrument, TPI)」的機制加以衡平。說穿了,TPI就是縮小版的QE,讓ECB可以出手購買特定成員國的公債以維護其債信水準。只不過,這項機制的啟動標準、執行細節和資金規模仍然相當模糊,而且ECB總裁拉加德(Christine Lagarde)更一再強調希望TPI「只是備而不用」,所以最終能產生多少效果,還有待觀察。

很明顯地,歐元現在處於一個相當尷尬的地位:為了平抑物價,在下半年必須維持甚至加大升息的力道,但在升息同時,又得避免成員國因利率急速反轉而出現債務問題。政策方向該如何拿捏,恐怕會讓拉加德傷透腦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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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協在能源轉型下的產業新契機
吳碧娥╱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綠色轉型為產業永續發展帶來新契機,台灣在2022年3月公布「2050淨零排放政策路徑藍圖」,響應國際合作達成氣候目標的決心。東南亞國家協會(ASEAN,以下簡稱東協)亦在2021年10月發布《東協氣候變遷現狀報告》(ASEAN State of Climate Change Report,簡稱 ASCCR),宣示東協將邁向脫碳革命,預計到2065年實現淨零。氣候行動帶動各行各業大量的綠色解決方案,現已成為東協疫情後政策發展重點,包含能源轉型與新能源、電動車、及智慧城市相關產業與服務等,成為帶動疫情後經濟復甦的重要引擎。

為達成《東協氣候變遷現狀報告》所設定的中長期氣候目標,東協將制定必要的氣候政策與行動,透過促進透明化、整合、參與及激勵措施,促進永續轉型,在本世紀下半盡快實現淨零排放。

在全球氣候變遷推動之永續政策趨勢以及疫情衝擊下,東協較以往更著重永續發展議題。《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簡稱UNFCCC)於1994年生效,為現今全球溫室氣體減量全球主要談判框架。自1995年,在德國柏林召開第一屆締約國會議(COP)開始,2021年11月在英國格拉斯哥舉行第26次會議;東協ASCCR趕在UNFCCC會議前幾週公布,讓此份文件格外受到全球關注。

在全球氣候行動中,最重要的里程碑為1997簽訂具約束力的「京都議定書」,在「共同但具差異性的責任」原則下,要求列為參與議定的工業先進國家,訂定2020 年的溫室氣體減量目標,並推動相關減緩行動(NAMAs);而非屬議定中的開發中國家,則採鼓勵方式訂定溫室氣體減量目標,並規劃對應的減緩行動以達成目標。

ASCCR是一份前瞻性報告,揭示四大主軸:一是東協在氣候變遷方面的現狀和發展方向;二是在發展背景和《巴黎協定》2050年長期目標上,東協如何朝向減緩和調適轉型;三是確定未來十年長期永續轉型之關鍵區域和國家行動;四是根據科學知識確定2030年至2050年必要行動。未來十年,東協將在氣候變遷調適和減緩行動的合作方向,透過瞭解促進透明化,同時藉由整合、參與和激勵促進轉型以實現更高目標。

圖一、東協氣候變遷現狀報告
圖片來源:中華經濟研究院台灣東南亞國家研究中心

氣候資金七成用於減緩行動

為了面對全球暖化及氣候變遷現象,UNFCCC公約會議中提出兩項主要策略:「減緩」(mitigation)與「調適」(adaptation)。減緩策略是指藉由溫室氣體排放減量的方式,來降低大氣中溫室氣體的含量,以因應未來全球暖化及氣候變遷衝擊的代價。調適策略則是指發展出降低全球暖化及氣候變遷衝擊影響的方法,以解決氣候變遷所帶來不可避免的衝擊及損傷,其中部份的調適策略甚至有助於溫室氣體減緩的正面效益。

中華經濟研究院台灣東南亞國家研究中心輔佐研究員鐘雲曦指出,2000~2019年期間提供給東協的氣候資金約占全球10%,這20年來氣候資金主要用於印尼、菲律賓和越南,提供資金的雙邊國家則以日本、德國和法國為主。根據2020年統計,雙邊氣候資金中七成以上用於減緩行動。東協智庫的調查指出,東協國家認為最重要的氣候合作夥伴是歐盟和日本、柬埔寨覺得中國很重要,而身為氣候夥伴的美國,在東協心中的重要性不如歐盟跟日本(詳見圖二)。在2000年時,小布希贏過高爾贏得美國總統大選,因此美國並未批准京都議定書,雖然歐巴馬時代通過巴黎協定,但後續川普在任時也不重視氣候政策,雖然有提出氣候行動,但目的是用來對抗中國。直到拜登政府重回巴黎協定,才提出印度經濟合作架構等更多合作方案。

圖二、東協重要氣候夥伴
圖片來源:中華經濟研究院台灣東南亞國家研究中心

在國際合作方面,東協和重要氣候夥伴成立對話機制,日本、歐盟、美國和中國都是東協非常重要的投資和貿易夥伴,澳洲和中國在去年成為東協的全面戰略夥伴,美國也預計在今年11月成為東協的全面戰略夥伴。日本自從2016年安倍提出「自由開放的印太」戰略之後,漸漸往淨零城市和低碳城市提供協助東協國家改善生活品質;歐盟也提出印太合作戰略,協助東協國家往綠色城市發展。中國藉由一帶一路政策中「綠色絲綢之路」的構想,慢慢推動綠色金融和基礎建設。

東協的能源轉型現況

在能源轉型方面,根據《東協氣候變遷現狀報告》,東協國家正在逐步淘汰燃煤發電,擴大再生能源系統,與電氣化和數位轉型相結合,為脫碳提供各種技術,希望從低碳轉型到脫碳。東協預定在2030年時,從三個面向減少對能源需求,包括以更高效能的設備,減少三分之一的能源需求、減少約五分之一電氣化能源需求、工業數位化和使用更高效的材料,以上都是東協進一步強化能源轉型的目標。

鐘雲曦表示,東協正在發展再生能源,泰國、菲律賓、馬來西亞20年以來持續發展太陽能,越南則在2019年有巨幅成長;新加坡因為地小,也開始積極發展太陽能。在風電方面,泰國、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尼都有發展風能,越南也已經開始發展離岸風電。

圖三、東協能源轉型趨勢
圖片來源:中華經濟研究院台灣東南亞國家研究中心

東協將成為電動車市場和區域製造中心

目前東協約占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的5%,東協評估須到2065年實現淨零。鐘雲曦指出,東協目前的汽車擁有率仍低於20%,由於東協快速發展,預估從2013年到2040年,當地運輸需求將增加60%,同時東協國家均積極追求永續運輸,各國紛紛推出電動車和基礎設施激勵措施,因此東協具有發展為電動車市場和區域製造中心的巨大潛力。不過,東協的電動車仍處於非常早期的新興階段,正在擴大電動車普及率,如汶萊、印尼、馬來西亞、新加坡、泰國都已針對電動車提出發展目標。

在製造中心方面,東協貿易便捷化措施和激勵措施,吸引全球汽車製造商轉移生產基地,如泰國、印尼、菲律賓都提出激勵措施,吸引在東協建立新的電動車組裝廠。2018年東協成立智慧城市網絡(ASCN)試點城市,並在26個城市發展綠色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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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小辭典》產地證明標章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證明標章,指標章權人用以證明他人商品/服務的特定品質、精密度、原料、製造方法、產地或其他事項的標識。藉由該標章的使用,可與其他未經證明的商品/服務相區別(商80-1)。
證明標章依證明事項,可區分為一般證明標章及產地證明標章,前者證明商品或服務的品質、精密度、原料、製造方法或其他事項,後者則證明商品的產地或服務的提供地。當證明標章用以證明產地者,該地理區域的商品/服務應具有特定品質、聲譽或其他特性(商80-2)。

台灣為世界貿易組織會員(WTO),應履行TRIPS協定有關地理標示之保護規定,該協定第22條規定 (TRIPS Article 22:Protection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地理標示係指辨別商品來自於特定地區之標示,且該商品的特定品質、聲譽或其他特性,主要係由該地區的自然或人文因素所決定。依該定義,會員之地理標示符合我國產地標章之要件,得申請註冊為「產地證明標章」或「產地團體商標」(詳參「證明標章、團體商標及團體標章審查基準」)。

資料來源:產地標章宣導摺頁(中文版),TIPO官網

台灣為世界貿易組織會員(WTO),應履行TRIPS協定有關地理標示之保護規定,該協定第22條規定 (TRIPS Article 22:Protection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地理標示係指辨別商品來自於特定地區之標示,且該商品的特定品質、聲譽或其他特性,主要係由該地區的自然或人文因素所決定。依該定義,會員之地理標示符合我國產地標章之要件,得申請註冊為「產地證明標章」或「產地團體商標」(詳參「證明標章、團體商標及團體標章審查基準」)。

伴隨地理環境因素而來的特性很重要

產地證明標章係用以證明商品/服務的產地,且該地理區域的商品或服務應具有特定品質、聲譽或其他特性。所謂該地理區域的商品或服務應具有特定品質、聲譽或其他特性,係指商品或服務因該地理環境因素所具備的特性,亦即,商品或服務之品質、聲譽或其他特性與該地理環境間具有相當關連性;例如歸因於該地理環境的土壤、氣候、風、水質、海拔高度、溼度等自然因素所造成,或與該地傳統或特殊的製造過程、產出方法、製造技術等人文因素具有關連等情形。若證明標章用以證明商品具備的特性或品質,純粹是由於證明標章權人訂定其產製標準加以監督控制的結果,而與其地理環境間無關連性者,即不符合產地證明標章的定義,而屬一般證明標章。產地證明標章可使消費者易於辨識實際產自該產地的商品/服務,提高其購買意願,從而使當地的生產者得以自該地方的生產活動獲得合理利潤。

為提供外界適時掌握我國產地標章註冊之相關資訊,智慧局TIPO特將產地標章依商品種類區分為「米」、「茶」、「酒」、「水果」、「咖啡」、「畜產品、水產品及加工品」、「其他農產品及加工品」、「工藝品及其他」等項目,彙整為「我國產地標章註冊一覽表」及「產地標章註冊件數統計表」,並訂於每月1日及16日更新。 有需要者只要點選「我國產地標章註冊一覽表」表內註冊號,即可超連結至「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系統」,一覽各產地標章之詳細公告資料,包含使用規範書、註冊簿等資訊,供參考使用。

外國法人、團體或政府機關申請產地證明標章,除依法應檢附的文件外[4],應檢送以其名義在其原產國受保護的證明文件。若已檢附該產地證明標章以其名義在其原產國受保護的證明文件,得認定申請人具有證明能力(商80-3)。

圖1. 台灣產地標章註冊件數統計表
資料來源:TIPO商標主題網

如何訂定及撰寫使用規範書

我國商標法保護著名產地名稱的途徑有二,一為申請註冊為產地證明標章,二為申請註冊為產地團體商標,智慧局TIPO在輔導申請註冊及審查過程中發現,最困擾申請人的是訂定及撰寫使用規範書,為解決此問題,TIPO蒐集及彙整中國大陸、歐盟、美國、澳洲及我國等國家的產地證明標章及產地團體商標使用規範書,並篩選出12個較具參考價值案例翻譯為中文,包括哥倫比亞咖啡、大吉嶺紅茶、澳洲羊毛、法國生蠔、美國那帕谷紅酒、西班牙十字麵包等農產品及其加工品,整理出使用規範書的通用範例;再針對國內常見的茶、水果、水產品、酒、加工品等5種特色產品,彙編其使用規範書的參考範例,提供TIPO審查人員及民眾參考。至於服務部分,TIPO表示由於業者提供服務之品質、特性或聲譽與地理來源間較不易產生關聯性,亦非國內、外所常見,需待日後有適當案例時再提供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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