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8日 星期一

Give or take,不是叫你「給」或「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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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5 第364期  |  訂閱/退訂  |  看歷史報份

Give or take,不是叫你「給」或「拿」!

公司的新產品要上市,Alex要召集一次conference call,邀請海外相關部門的同事參與,他問負責安排會議的外籍同事Belle,一共有多少人會參與會議?Belle回答:

Maybe 10 people, give or take.

Give or takeAlex心裡納悶,什麼是「給」或「拿」,到底有多少人會參加?

原來give or take是一個片語,和「給」或「拿」沒關係。來看看givetake組在一起的慣用語:

 

 

  1. Give or take&n
... ...

如果能改寫歷史的話…假設語氣的「最新文法」

【閱讀重點】

  • 英語裡的口語用法,每隔一段時間都會出現「以訛傳訛」卻變「正確用法」的現象。
  • 近期「如果早知道...就...」的假設句型,出現了時態上的改變。
  • 語言是一個環環相扣的系統,每一種新用法出現,都可能是一連串連鎖反應的結果。

英語裡常聽到很多用法跟課本教的不一樣,例如常有人說, “It was real nice.” 而不說「正確」的 “It was really nice.”,學習者可能會自問,這美國人怎麼了,自己的母語都講不好?

先來問一下,有沒有聽過有人把

 

當「以訛傳訛」的用法變成「正確用法」

當有人指出這些發音「錯誤」時,這應該不太會打擊對方對自己語言能力的信心,究竟是自己的母語。英語母語者聽到你指出他的英文「錯誤」時,感受是一樣的:反正大家都這麼說,這會有什麼問題呢?其實每個語言都如此。類似這樣的「錯」,用的人越多,時間越久,原來的「錯」,漸漸會變「對」。實際上,這也是語言不斷改變的來頭之一

這些語言上的改變,因為是慢慢進行的,使用者往往不太會注意到,直到已經非常普遍後,可能會有人說,ㄝ,真的有這回事喔。可能有人會發牢騷,唉聲歎氣地說,語言已經被敗壞,可是實際上,每一個時代都有一樣的現象發生。

「錯誤」用法發展到某一個地步時,不那麼用,會聽起來很「學究」,甚至討人厭。一般的課本是非常保守的,所以就算某個變化已經很普遍,課本常會繼續堅持傳統的說法。其中一個後遺症是,年輕人會越來越不信任課本和學校裡教的固化又過時的內容和「規則」,尤其是能用網路驗證真正的實際用法時,要不然就會學到一種聽起來較僵硬不自然的英語。

 

英語裡的「過去分詞」不見了?

我們之前已經介紹過英語動詞系統裡一個正在進行的大變化,就是,不規則動詞中,如果原來有三種不同的型態,例如 go, went, gone,有很多人卻會把第二個和第三個型態合併起來,兩個都直接用簡單過去式,廢除了原來的過去分詞,例如go, went, gone會變成go, went, went: “I’ve went past here before.”(我曾經路過這個地方。) 下面再多舉幾個例子:

現在越來越多的人,包括教育程度極高的人在內,不知不覺也就跟著這麼用了,可以用YouGlish 來驗證。


“if” 假設語氣句型有4種

本篇要討論的,是另一種文法上的大改變,也就是:第三類 “if” 條件句的改變

英語條件句的種類和規則,學校都有教,考試也會考,不過,我們還是先做個簡短的複習,來重溫一下英文條件句的結構和類型。

就結構而言,一般條件句裡有個 “if” 開頭的子句,叫做「假設」(hypothesis),常放在句子的前面,後面一段是「結論」(conclusion),意思是,如果前面的部分能成立的話,後面的部分就可以實現,基本結構和意思跟中文「如果…… 的話,那就……」的條件句差不多。前後段的順序其實也可以顛倒過來,可是方便起見,我們還是用「前段」來指「假設」部分,「後段」來指「結果」部分。

英語條件句可以分成四種類型,再加上兩種混合類型。每一種類型都有兩種非常重要的變數一定一定得好好注意:

文法上要注意:時態 (tense)
意思上要注意:真世界 (“realis”) vs. 擬世界 (“irrealis”)

傳統上用編號0. 到 3. 來區別條件句的四種類型,兩種「混合條件句」(mixed conditional) 沒有編號,請參考下面的圖表:

 

 

文法上,第0.第 1. 類,時態都屬於現在式未來式,到了第2. 種條件句,就開始要用到過去式意思上,在英語裡,只要一用過去式,一般代表的是「距離較遠」的事,因此在想像出「虛擬」或「假定」的世界時,往往要用到過去式



文法上,第2. 種條件句,前段用的是一般動詞的過去式,後段要用到這幾個情態助動詞之一:would, could或 might,也就是 will, can, 和 may 的過去式。

意思上,would, could和 might是用來代表一種「主觀的感覺」、「想像」或「個人想法」,等於中文的「會」、「說不定會」、「可能」等,跟「客觀的事實」構成對比,最後再加上一個原型動詞第2. 種條件句就成立了。讀得有點暈頭轉向的話,參考一下上面的例句就會比較清楚好懂。

讀者如果細看以上的圖表,會發現有一些一般文法和教科書沒有寫到的類型,就是0.b. 2.b.,其實頗值得多探討,可是本篇先專門針對條件句的第3. 類型

 

「早知道...就...」假設句型的新用法

我們先複習一下第3. 類條件句在傳統文法裡的 「正規」句型,再來看這個句型正在發生的變化。

什麼時候會用到第3. 類條件句?就是在檢討已經發生過的事,可能是因為有些遺憾,自己認為,如果當時用不同的處理方式,或如果某些外在因素不一樣的話,事情也許會有比較如意的結果,反過來,也可能是在想,好在當時沒有做某事,要不然就會很慘。

總之,用第3. 類條件句型時,總是在自問,「如果能改寫歷史的話,現在事情會是什麼樣子?」無論如何,事情已經過去了,所講的都停留在純理論的推想妄想。這種句型往往用來自責責怪他人、來合理化當時做的選擇、或更有建設性的,是為了檢討之前的失誤或差點發生的危險,以免以後發生類似的事。

第3. 類條件句的前段裡含有 had + 過去分詞,來構成一個過去完成式的句型,後段含有would, couldmight + have + 過去分詞,例如,“If I had known, I would have gone somewhere else.” (早知道的話,我會選擇到別的地方。) 這個句型裡,過去分詞扮演著關鍵性的角色,後面我們再回到這個議題。我們來看幾個稍微簡化的真實例子。

第3. 類條件句原來的「正確」句型:

  1. If I had done that, I would have lost my beloved vocation.
    稍微正式一點的話,也可以說成:
    Had I done that, I would have lost my beloved vocation.
    當時這麼的話,我就會失去我心愛的職業。

  2. If you had invested in this a few years ago, you would have earned 162% on your money.
    
如果你在幾年前已經做了這樣的投資,你現在的回報率會是162%。

  3. If I had asked it this way, how do you think he would have answered that question?
    如果我當時用這種方式來問那個問題的話,你認為他怎樣回答

    倒裝的例子:

  4. I’m convinced she would have been the best vice-president of the bank, if she had gotten the chance.
    我深信,只要她當時有機會的話,她一定會是銀行有史以來最好的副總裁。

    我們現在來看看,越來越普遍的新說法如何呢:

  5. If you would have asked them, they would have said something very different.
    如果你當時問過他們的話,他們的說法很不一樣。

    看得出哪裡不同嗎?

    原先的 “if you had asked” 已經變成了 “if you would have asked”,前段用得時態跟後段變得一樣了,都不用had asked” 而用would have asked”!這不是偶發的以兩個例子,我們再來看幾個簡化的實例:

  6. If it would have been me, I would have just made those statements.
    當時如果換是我的話,我就會說出那幾句話。
    傳統的「正確」文法:If it had been me, I would have just made those statements.

  7. Actually, if it would've been me, I would've used a very clever trick I know.
    實際上,換是我的話,我會耍個我知道的絕妙花招。

    傳統文法:Actually, if it had been me, I would've used a very clever trick I know.

  8. I wish that I would have known about that a little sooner, so that I could have got her the ID card much sooner.
    真希望我早點知道那件事,那樣的話我可以早點幫他辦好證件。

    傳統文法:I wish that I had known about that a little sooner, so that I could have gotten her the ID card much sooner.

  9. If you would have told me that my boss would become the US president, I probably would have told you you’re crazy.
    如果你當時跟我,我的老闆將來會成為美國總統,我大概跟你你瘋了。

    傳統文法:If you had told me that my boss would become the US president, I probably would have told you you’re crazy.

    倒裝的例子:

  10. It would have been funny if I wouldn’t have been so painfully shy.
    當時如果那麼害羞的話,事情就很好笑。

    傳統文法:It would have been funny if I hadn’t been so painfully shy.
    或:It would have been funny had I not been so painfully shy.

  11. I would definitely not have been so calm if it would have been a poisonous snake.
    當時如果遇到的是毒蛇的話,我絕對不會那麼從容沒事的樣子。

    傳統文法:I would definitely not have been so calm if it had been a poisonous snake. 或:
    I would definitely not have been so calm had it been a poisonous snake.

 

產生「新用法」,背後一定有原因

現在我們就該問:這個變化哪裡來的?是毫無理由突然冒出來的嗎?

不是。

因為語言是一個環環相扣的系統,哪裡發生變化就會有連鎖反應,會牽動到語言的其他地方,就好比某天早上你車子發不動了,只好搭捷運上班,可能因此也會改變吃早餐的地方,車廂裡會遇到跟平常不同的人,可能也多看到了一則你感興趣的活動公告等等,這次換了個交通工具,讓你的人生起了種種變化,這些個別的小變化雖然看起來沒什麼大不了,可是因為你偶然得知的那個活動,小則認識了一些新朋友,大則換了工作甚至遇上夢中情人!語言裡的小變化也一樣會產生漣漪效應 (ripple effect)。

第3. 類條件句型的這個變化,背後有哪些可能的起因呢?

  1. 第3. 類條件句的前段用的是過去完成式,也就是 had + 過去分詞,例如 “had told”,可是過去完成式這個時態本身最近在英語裡用得比以前越來越少,有些場合還是一定得用,可是現在常被簡單過去式取代,用了過去完成式聽起來比較正式,沒那麼口語化。下面是過去完成式被簡單過去式取代的實例:

    If you told me five years ago that today I'd be delivering a talk about our individual power to make a difference, I would have cringed. (原應該是: “If you had told me…”)
五年前你如果跟我說,我今天會發表有關如何憑著自己的力量來做出貢獻,我會表現出很不以為然的樣子。

  2. 第3. 類條件句過去完成式兩種句型,都要用到過去分詞 (past participle),而如本文開頭所提,像 go went gone 一類的不規則動詞已慢慢變成了 go went went,所以這兩個文法上的大改變跟過去分詞本身的變化有連帶關係。結論是,凡是跟過去分詞有關的文法句型,都可能會被牽連到,容易產生一些新變化。

  3. 第3. 類條件句,後段子句裡的 would,在很多人的心目中,跟「假設語氣」的關係最深,反之,含有 had過去完成式,跟假設語氣的關聯相對,所以在假定某事時,「假設語氣」味道較濃厚的 would,不知不覺也跑道句子的前段裡去,來取代 had 子句。

觀察周遭「新用法」,發掘背後有趣現象

一般人不太會把語言的這類現象放在心上,會不知不覺順著多數人的語言用法,指出別人的語言「錯誤」, 容易被視為挑剔計較的行為。其實可以換個角度,當你聽到越來越多的人「犯」某一個文法「錯誤」時,可以開始觀察,這是不是跟什麼別的現象有關係?可以把它當作益智遊戲,多聽,多留意什麼樣的人,在什麼樣的場合會採用新用法,哪些人會堅持用「標準」用法。實際上,這就是「社會語言學」的研究方法之一。筆者在這樣觀察時,常常會訝異發現,博士級的朋友不知不覺也已經開始用新用法,指出來時,對方可能會否認。這就能代表,某個變化已經紮根、深入社會各個階層裡。觀察這整個過程,還真的蠻有趣的!

【下期預告】

拉丁字母在中文裡處處可見,例如 X光、K書、G 排等。難道沒辦法直接用中文寫出來?中文裡到底為什麼要用到這麼多拉丁字母?下次我們來探討看看,敬請期待!


【另請見】http://homepage.ntu.edu.tw/~karchung/ppt/92CETKSC.pdf

 


文/台大外文系教授 史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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