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帝夫.賈伯斯(Steve Jobs)在商場上的事蹟,可說是一本大部頭的企業創世紀神話:1976年,他在父母的車庫與人共同創辦蘋果公司Apple),1985年被趕出公司,1997年回來拯救公司免於破產,在2011年10月去世之前,將蘋果經營成世界上價值最高的公司。在這段期間,他促成七個產業改頭換面:個人運算、動畫電影、音樂、電話、平板運算、零售商店和數位出版。他因此而躋身美國偉大創新者之列,和湯瑪斯.愛迪生(Thomas Edison)、亨利.福特(Henry Ford)、華特.迪士尼(Walt Disney)等人並列。這些人都不是聖人,但在他們的性格被人遺忘後很久,歷史還是會記得他們如何在科技和商業上發揮想像力。 我為賈伯斯寫的傳記上市後幾個月,許多評論家都曾試著從那本書中歸納出管理的心得。有些讀者的看法頗有見地,但我認為其中有不少人(尤其是缺乏創業經驗的人),過度執著在他個性中對人不假辭色的那一面。我認為,賈伯斯這個人的特質,便是把他的性格融入經營企業方式之中...【閱讀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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