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Tech秀成果 金融沙盒實驗今年再核准5家
「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金融監理沙盒)於2018 年4 月上路後,同年9 月核准凱基商業銀行首宗「運用電信行動身分認證辦理普惠金融業務金融科技創新實驗」申請案,即凱基與中華電信合作電信及手機號碼驗證,主要為讓「金融小白」也可辦理信用貸款。今年1 月,金管會核准第二批沙盒實驗,分別為港商易安聯公司臺灣分公司「小額跨境匯款金融科技創新實驗」及統振公司「外籍移工薪資匯款金融科技創新實驗」二申請案,主要提供外籍移工跨境匯款服務,係屬一次性收費, 介於150 元至300 元間,與現行銀行相較為低廉。金管會8 月後再核准四個申請案, 包括,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及帳聯網路科技公司「運用區塊鏈底層技術作為跨金融機構間資金移轉訊息傳遞依據」、國泰人壽「運用API 技術串接ezTravel 易遊網及國泰人壽網路平台,消費者於ezTravel 平台一站完成旅遊平安相關保險之投保及繳費作業」、好好投資科技公司「擔任基金銷售機構之次一層銷售機構,並運用區塊鏈記帳技術,提供基金申購、轉換、買回,與基金交換服務之實驗」,以及群益金鼎證券「投資人在T日賣股票買基金,或買股票賣基金,由群益證券融通投資人進行資產轉換所應付交割款項」等創新實驗內容,都將上線。國內FinTech 的能量可望持續穩定爆發。
金融鯰魚效應來了 純網銀三家明年將開張
金管會近年積極推動「打造數位化金融環境3.0」計畫,於2018 年 11 月16 起開放「純網路銀行」受理申請,申請期限至今年2 月15日截止,計有三家純網路銀行提出申請,包括「連線商業銀行」(發起人為台灣連線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富邦商業銀行等)、「將來商業銀行」(發起人為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等)、「樂天國際商業銀行」(發起人為日本樂天銀行株式會社、國票金融控股公司等)三家籌備處。金管會於7月30 日宣布審查結果,非預期的三選二,而是三家均獲得設立許可。由於原規劃只發出二張純網銀執照,金管會對外說明表示,因經實際審查評選,基於申請人三家所提之營運模式不同,目標客群亦有差異,考量三家均有助於提升客戶使用金融服務之便利性及滿足消費需求,促進普惠金融,並鼓勵金融創新及推動金融科技普及,最終決定讓三家通通上榜。據知已有其中一家純網銀籌備處近期將召開董事會,可望在明(2020)年登場。面對純網銀來勢洶洶,明年的金融市場勢必掀起鯰魚及沙丁魚之戰。
鮭魚返鄉 臺商資金回臺把握首年最佳稅率優惠
財政部、經濟部及法務部共同推動「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 」俗稱「臺商資金回臺專法」已於今年8 月15 日正式施行,為期二年,相關子法均已公布同步實施。個人匯回境外資金及營利事業自其轉投資事業獲配並匯回之投資收益,如於二年內將資金匯回臺灣, 享第一年稅率8%(2020 年8 月14 日前)、第二年10%稅率,或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實質投資並取得證明,得申請退還50%稅款,實質稅率可降至4%或5%,提供臺商將境外資金匯回實際投資臺灣的誘因與管道。專法施行至今屆3 個月,日前財政部於立法院財委會專案報告表示,截至11 月15 日止,合計申請匯回件數共56 件、申請匯回金額共235 億元。另經濟部統計,目前受理實質投資案件申請共14 件,均為直接投資;核准件數為11 件,核准境外資金投資金額為86.27 億元,投資總金額104.51 億元。不過,財委會認為,僅達預期目標16%仍顯不足,要求財政部於近日送交檢討報告,進一步了解。
產創條例租稅優惠延長十年 加速產業升級至2029年
7 月總統公布修正「產業創新條例」條文,修正重點一,延長租稅優惠措施十年,包含研發投資抵減、技術入股或創作人配股、員工獎酬孰低課稅、有限合夥創投採透視個體概念課稅、天使投資人租稅優惠,以及未分配盈餘減除規定,實施期限至2029年12 月31 日; 重點二,增訂企業以未分配盈餘進行實質投資,其金額得列為未分配盈餘減除項目,免加徵5%營所稅; 重點三, 增訂智慧機械及5G投資抵減,經濟部及財政部已訂定「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智慧機械或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抵減辦法」,業者於今年起至2022 年12 月31 日止,購置智慧機械或5G(2022 年僅5G適用)金額達100 萬元以上、10 億元以下,得以當年度抵減率5%或三年內抵減率3%抵減應納營所稅額,並以不超過申請人當年度應納營所稅額30%為限;重點四,個人技術入股或學研機構創作人獲配股票,持股達二年並符合一定條件下,得適用「取得時」或「轉讓時」孰低價格緩課稅規定;重點五,配合公司法修正,母子公司員工相互取得獎酬股票,亦得適用「取得時」或「轉讓時」孰低價格緩課稅規定。依財政部11 月公布統計,產創條例租稅優惠主要在於研發支出可抵減稅額,2018年核定之研發支出及抵減稅額分別為1,632 億、177 億元,從近年抵減稅額的成長狀況分析,可見政府提供研發獎勵措施,有利帶動企業投入研發,加速產業升級。
【完整內容請見《會計研究月刊》2019.12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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