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來說,台灣企業的專利佈局管理思維應該更加靈活。雖然已經有不少台灣科技業者積極嘗試專利的各種交際模式,但大多數企業對於專利仍然只停留在「Apply and Hold」的層次,也就是專利獲證之後就束之高閣了。長久下來,不但專利維護成本愈來愈高,對企業的助益也非常有限。所以,藉由與NPE的談判和交易來嚴格檢視自己的專利品質,並進一步找到更具市場潛力的研發方向,是所有台灣科技業廠商應該考慮的策略。
儘管2020年新冠疫情肆虐,法院仍在52起專利案件中判決支付損害賠償金,賠償總額共計47億美元。這一金額有很大一部分來自 Californ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訴 Broadcom Limited et al.(11億美元基於合理授權金的賠償金)和 Centripetal Networks, Inc. 訴 Cisco Systems, Inc.(19 億美元基於合理授權金的賠償金和加重賠償)兩案中判決的巨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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