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5日 星期三

2020 CES,全球新創參展創新高!


全世界最厲害的頭腦、最捉摸不透的管理動向、不知何去何從的地球命運,都在【世界公民電子報】。 【東寫西讀電子報】摘錄《好讀周報》精彩話題,以推廣閱讀與寫作為核心內容,讓您掌握每周最新內容!
★ 無法正常瀏覽內容,請按這裡線上閱讀
新聞  健康  u值媒  udn部落格  
2020/02/06 第325期  |  訂閱/退訂  |  看歷史報份  |  北美智權網站
 
 
 
 
專利評析 2019中國專利數據觀察:申請量首次衰退、但行政查處成果顯著
   
深入報導 政策方向,造成台、韓近年經濟發展差異擴大
   
研發創新 2020 CES,全球新創參展創新高!
   
智財管理 專利佈局戰略中的分割申請及限制
上銀科技總經理蔡惠卿:研發創新是自有品牌隱形的翅膀,智財權是永續經營的基石
   
 
2019中國專利數據觀察:申請量首次衰退、但行政查處成果顯著
蔣士棋╱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在2019年4月26日的「世界智財權日」,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國知局,CNIPA)同步開展了「藍天」、「鐵拳」兩項行動方案,一方面整治不正當專利申請,另一方面加大專利侵權行政執法。在將近一年的時間內,這兩項行動都取得了顯著的成就,但「鐵拳」行動賦予了國知局過大的案件調查和審理權限,是好是壞還有待觀察。

2019年發生的多項變革,徹底改變了中國專利行業的面貌。「重質不重量」的口號,因為有強力整治專利代理行業的「藍天」行動加持,在這一年獲得了落實;而重要性不亞於「藍天」的「鐵拳」行動,也已經成為專利權人維權的重要工具之一。這場由國知局主導、執行的政策轉向,影響力也將在2020年持續擴大。

在中國,專利申請規模連年成長已經是業界常態,更曾在2010~2016年間,出現連續7年的雙位數成長;不過,這場狂飆的盛宴,已經在2019年劃下終點。根據國知局在今(2020)年一月初發布的資料,2019年中國的發明專利申請量為140萬件,比起2018年的154萬件減少了10萬件以上,更是近十多年來的首次衰退,比率將近10%(圖1)。

中國專利申請量,2019年首見衰退

圖1:2007~2019年中國發明專利申請量(上)與成長率(下)變化
資料來源:CNIPA

早在2018年,中國官方就開始調整專利資補助的政策,而2019年針對投機申請人、劣質專利代理機構發動的「藍天」行動,更進一步遏止了過去數年內透過不正當申請來騙補的歪風。因此,專利申請數量衰退,其實是政策有意導引的結果。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數字是獲證專利量。在2019年,中國的發明專利獲證量約45萬件,比起2018年的43萬件成長了約5%;而在過去五年內,中國發明專利的總獲證量,也已經超過2百萬件。隨著專利存量不斷攀升,中國專利行業的重心也將從申請面移往管理面,例如專利授權、轉讓、侵權訴訟等商業行為,或者劣質專利被舉發無效或主動放棄。屆時,這些專利到底有多少含金量,將被市場嚴格檢驗。

行政查處專利侵權糾紛案件量,去年大幅成長

在維權手段上,中國獨有的行政執法措施,近年來也大有斬獲。本刊在前文(中國專利變局:專利法修正延宕,法院與國知局角力浮上檯面)曾經分析過,第四次中國專利法修正的重點之一,就是賦予國知局在行政執法上更全面、更深入的調查手段,而且只要行政執法的決定一作成,本身就具備了如同法院判決一般的執行力。數據顯示,2019年,各地方知識產權局一共辦了3萬9千件的專利侵權糾紛案件,比起2018年成長了14%(圖2),正代表這種程序簡便、審理效率快的方法,越來越受到專利權人青睞。

圖2:2010~2019年中國大陸專利侵權糾紛行政執法立案件案變化
資料來源:CNIPA

事實上,在去年(2019)4月,國知局開展「藍天」行動的同時,也同步啟動名為「鐵拳」、嚴厲查處各類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的行動方案,把重點執法領域放在電子商務、商品交易市場以及外商投資領域。而在專利侵權案件上,「鐵拳」行動也特別點名要加大涉外、涉民營企業的侵權糾紛辦案力度。

到了去年年底,國知局又發布了一份政策文件,將選擇適當區域進行試點,把專利侵權糾紛的行政裁決機制持續深化,內容包括健全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的程序規範、鼓勵專利權人使用行政裁決處理糾紛、完善立案、送達等程序、提高執法人員的專業水平、以及建立從中央到地方的指導督辦機制……等。待為期兩年的試點結束後,就有可能在全國範圍內正式實行。換句話說,在維護市場秩序的大旗下,國知局在打擊專利侵權的角色上,將會愈來愈重要。

對於專利權人來說,日後多了一項行使權利的管道,而且跟民事訴訟比起來更簡便、更快速,當然是好事一件;但這對整體產業秩序到底是好是壞?恐怕就很難說了。一來,國知局自己就是專利的審核機關,現在又掌握了侵權調查、審理判斷的功能,「球員兼裁判」的現象過於嚴重;而且當侵權案件進入行政查處後,就從民事糾紛變成行政程序,後續的救濟也必須以行政訴訟進行,對於權利人或被控侵權人都不見得有利。最重要的,若民事審判、行政查處的審理原則甚至對個案的裁決出現歧異,對於專利法制的穩定和人民的信任更將造成巨大損害。

無論如何,加大國知局行政查處的權限已經是既定政策。不論是否為中國的專利權人,日後都不可不慎。


《北美智權報》第253期更多精采文章:

Ex parte Hannun — AI相關申請案適格性的答辯方向

重要宣導:上市櫃公司董事會之智財管理義務

盤點大陸智慧手機的2019:華為堅挺、小米反彈、vivo受挫和OPPO求穩

 
政策方向,造成台、韓近年經濟發展差異擴大
蔡佑駿╱北美智權報 專欄作家
經濟學界常會用股市的發展,來象徵該國家的經濟發展現況和前景預期,因為那是市場上許多投資人和企業,用大量資本去支持與否定的實質現象,大部分的企業和投資人,都是希望把資本投資在一個前景樂觀的市場,經濟、政治、外交、商業從來都是密不可分的關係。

2018年以來,全球最大和次大的美國與中國,在全球掀起貿易攻防戰,台灣和南韓,分別選擇了美國和中國,2018年以來,我們已經可以從兩國的股市發展,明顯看出不同選擇造成的實質結果,韓華、浦項制鐵、樂天、韓進、斗山、鮮京、LG、現代、三星等主要大企業,全面都受到影響,當然,會導致國家證券市場和經濟成長走向的,不會只有中美外交關係這個因素,我們可以從多方面來觀察,台灣跟南韓近年來兩國國家政策的差異。

圖1:2016年至今南韓和台灣股市日線圖
資料來源:https://stock-ai.com/

圖2:2010年至今,台灣最低月薪和南韓最低時薪
資料來源:https://tradingeconomics.com/

南韓就業狀況持續惡化中

最近十年來,南韓的薪資成長非常快速,台灣才成長33.7%,南韓已經飆升超過100%,尤其是2016年開始,台灣最低月薪累積成長超過15%,但南韓竟然飆升超過38%,南韓企業面對工會的壓力,薪資調升非常快速,不過薪資快速調整,對社會也會有副作用,例如南韓的就業狀況就明顯比台灣更惡劣。

圖3:2010年至今台灣和南韓失業人口變化(千人)

台灣近年來的薪資成長較緩,但是失業人口是一路下降趨勢,即使2015年以後,失業人口維持穩定,但同期的南韓失業人口卻是一路上升,失業人口一度成長超過20%,甚至許多人失業太久,選擇離開就業市場,2019年初的失業人口反而下降,就業市場和國際局勢惡化,逼南韓財政部提出「5.83兆韓元追加預算案」,政府透過創造就業機會、替持續上漲的社福成本累積財源、提振國內消費等方式,來提升整體經濟成長的動力,台灣則是相對穩定的撐過2019年上半年的景氣惡化。

圖4:2015年至今台灣和南韓的通貨膨脹率(%)

從台灣和南韓的通貨膨脹率也可以觀察出來,對於國際認定的2%相對理想溫且溫和的通貨膨脹目標,台灣約維持在1%上下各1%波動範圍,穩定性非常好,但是南韓則先上後下,即使最低時薪大幅成長,也無法有效拉抬核心通貨膨脹,代表整體工作時數、企業福利、受雇人數、時薪成長等變數,對整個社會的民間消費產生負面影響,不僅沒有溫和通貨膨脹,反而一度陷入通貨緊縮的風險。

圖5:2015年至今台灣和南韓的政策基礎利率(%)

通貨膨脹先升後降,迫使南韓政府一年內利率先升後降,整個金融環境的穩定度就不如台灣來得理想,通貨膨脹不適合暴漲暴跌,因為基期驟升驟降,都會破壞日後的穩定性,影響政府和央行穩定民生和金融環境的能力。

圖6:2010年至今台灣和南韓出口月訂單變化

出口低迷,迫使南韓央行祭出寬鬆貨幣政策

除了就業市場和通貨膨脹以外,對美國和中國之間的關係惡化,台灣採取親美外交,南韓採取親中外交,考量出口可能在第三方生產,若以接到的出口訂單來比較,中美貿易戰以來,台灣接到的出口訂單擴大成長,南韓顯然受到相對多的負面影響,接單不如以往,出口貿易較為低迷,這也是南韓央行會採取降息,政府提出經濟復甦方案應對的主因。因為出口不彰,南韓的GDP年度成長率在中美貿易戰以後逐漸走下坡,跟台灣在中美貿易戰中明顯經濟受惠的狀況,呈現反向,如果中國跟美國的外交和貿易衝突沒有緩和下來,南韓未來比台灣受到負面衝擊的機率會更高。

圖7:2015年至今,台灣和南韓的每季GDP年度成長率(%)

圖8:2010年至今台灣和南韓的房價指數

除此之外,台灣和南韓長期都面對高房價的問題,但2015年以來,兩者的房價發展趨勢也有所不同,台灣進入較緩和的趨勢,南韓則是持續維持房價長期上漲趨勢,如果景氣持續成長,帶動房價和通貨膨脹穩定緩和上漲,這是正常的良性循環,但景氣如果不理想,資金湧入房地產,通貨膨脹波動擴大,那對社會就不是好事。

從房地產趨勢、股市、經濟、就業、通貨膨脹等多方面來比較,近年來,台灣的整體發展其實比南韓來的更好。望遠未來,南韓最大的隱憂還是,如何面對中國和美國的外交壓迫,親美遠中,還是親中遠美,南韓執政黨選擇的是後者,但隨著南韓許多科技產業和中國的重疊性越來越大,外交合作,產業競爭,未來可能會讓文在寅陷入更多抉擇,而台灣執政黨則是選擇前者,過去強項的半導體產業,擴大和歐美合作,然後轉為扶植綠電、電動車、均工業,企圖發展過去所沒有的新產業。雖然美日歐都和台灣的技術合作,但新改革會承受高風險,台灣和南韓位於東亞島鏈的重要位置,中美對戰的第一線非武裝戰場,中國和美國的戰役,兩國都要站對邊,如果選錯陣營,長遠影響的絕不只外交,連貿易和經濟都會受到很大的影響。


《北美智權報》第253期更多精采文章:

重要宣導:上市櫃公司董事會之智財管理義務

盤點大陸智慧手機的2019:華為堅挺、小米反彈、vivo受挫和OPPO求穩

談請求項之幾何尺度限制條件與可專利性問題:美國法的經驗

 
2020 CES,全球新創參展創新高!
吳碧娥╱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全球最大消費性電子展會 CES(International Consumer Electronics Show)從1月7日起一連四天在美國拉斯維加斯舉辦,吸引全球近4,500家廠商搶灘,CES 2020重新詮釋了IoT,「智慧化裝置」(Intelligence of Things)可望成為消費電子下一個十年主軸,台灣廠商必須以新興科技結合創新應用服務,未來才能在新創、人工智慧與物聯網領域搶得商機。

圖片來源:wikipedia

消費電子下一個十年主軸:Intelligence of Things

工研院日前舉辦「CES 2020重點趨勢剖析研討會」,工研院產科國際所所長蘇孟宗在會中指出,新創企業在CES 2020奪得眾多目光,發展方向也與市場高度融合,已進一步應用在健康、交通、家庭、城市等領域上,CES 2020重新詮釋了IoT,智慧化裝置(Intelligence of Things)可望成為消費電子下一個十年主軸。

2020年進入一個新的一個十年,今年CES展會包括5G/物聯網、廣告/娛樂/內容、健康照護、智慧家庭、沈浸式娛樂、智慧車、AI人工智慧、新創企業等11大主題,這些消費電子科技應用將在下一個十年中加速融入個人、家庭與企業當中,改變未來生活樣貌與全球科技產業版圖。過去IoT談的是物聯網(Internet of Things),今年CES的IoT則有點不同,物聯網加入AI元素後,轉變成為「智慧化裝置」,強調終端裝置的智慧化。但無論是Internet或是Intelligence,都脫不了AI在裡面。根據工研院觀察,此次CES主要有三項消費電子技術創新趨勢,包括重塑眼球科技新貌的8K+4 Free(Size Free、Ratio Free、Resolution Free、Bezel Free);Smart Everything:AI+5G+Edge融合並驅動各種產業垂直應用;智慧移動展示未來城市移動的願景以及新方案,「移動」將是未來最大商機所在。

蘇孟宗認為,全世界都在關注人臉辨識技術,要跳脫和全世界的競爭,結合當地文化是台灣廠商可以尋找的利基點,台灣雖然只有2300萬人口,但做為創新科技的示範基地已經綽綽有餘,對於新科技所衍生的隱私議題也要格外關注,應注意符合歐盟GDPR規範並兼顧科技發展應用。

2020 CES新創廠商參展家數再創新高

根據CES主辦單位美國消費科技協會(Consumer Technology Association)統計,今年共有超過4,400個廠商參展,其中有超過1,200家廠商參加新創企業專區,與會人數超過17萬人,美國、中國仍是前兩大參展國家。

工研院產科國際所跨域創新研究組組長趙祖佑指出,從2020 CES可以看到全球科技產業話語權的改變,從過去的供應鏈或裝置大廠主導權利,下放到更多的新創與創新,強調跨界合作、開放生態系的建立與融入,裝置的力量必須從完整的智慧方案著眼,創造並擴大生態才是唯一出路,而透過開放的作法形成網路效應,才能建立獨有的產業競爭力。

圖一、工研院產科國際所跨域創新研究組組長趙祖佑
吳碧娥/攝影

根據CES官方統計,今年CES新創展區Eureka Park來自全球超過46個國家,超過1,200家新創公司參展,占了整體CES參展家數的三成,稱得上是全球最大的新創展覽。趙祖佑指出,今年CES新創企業有四大技術創新趨勢,發展重點包括:一、影像與視覺辨識的擴大應用;二、與生活應用深度結合的的IoT (Intelligence of Things);三、更為多元的環境感知整合性應用場景;四、5G成為驅動各種產業垂直應用的重要基礎等,健康、交通、家庭、城市等各大應用領域,都是全球新創業者競逐創意之地。

圖二、CES 2020技術創新發展重點
圖片來源:工研院產科國際所

AI成為消費電子支柱

工研院觀察指出,展望2020年,半導體廠逐漸向AI垂直應用移動,例如:Intel推出Tiger Lake晶片並加入Athena新設計,以防守傳統市場;在伺服器市場上,藉AI科技與客戶合作推出如True View的賽事新科技,並推出第一個獨顯卡DG1;AMD則趁7奈米製程優勢,推出一系列新筆電CPU及GPU緊追在後;高通則藉5G科技優勢與基礎設施商機,與客戶合作推出新5G筆電與推廣Cloud AI 100技術。NVIdia雖無展覽攤位,但其Gaming最新的G-SYNC及RTX Studio都在客戶攤位中展出。

在智慧家庭方面,2020年將由Amazon、Google、Apple三大生態系瓜分天下;多數裝置廠商因為市占率考量,都會選擇至少支援兩個系統。衛浴、廚具類廠商為加入搶商機,也讓語音助理在家中廣設形成�漸h中心化�輔{象。此外,韓國三星電子推出球型機器人Ballie,除了裝載相機也具備移動能力,可辨識特定家庭成員語音指令,並跟隨成員提供�滬茪H化�貌A務。在健康科技方面,此次會展出現的重要趨勢是「將數位健康裝置銷售進家裡」。

趙祖佑強調,2020 CES預示一個科技創新的新世代開始,全球科技產業在5G、人工智慧、物聯網與資料為王的驅動下,逐漸走向服務創新與數位生態系主導,科技大廠透過完整場域與服務概念,運用生活化的應用場景,描繪出智慧應用與「以人為本」的體驗。各大廠商必須進一步深度應用AI,結合邊緣智慧提出完善的創新服務方案,融合式AI(Fusion AI)將是重要發展趨勢。

趙祖佑認為,台灣廠商在新創與技術創新上,與今年CES大會主軸相扣合,強調影像辨識、居家生活的智慧應用,以及多元環境感知融合的整合性應用,但在邊緣智慧與開放擴大生態系的作法上,是台灣新創必須強化之處。


《北美智權報》第253期更多精采文章:

盤點大陸智慧手機的2019:華為堅挺、小米反彈、vivo受挫和OPPO求穩

Maatita判決攪亂設計專利的明確性與可實現性的判斷標準

商標權地域範圍與遠方善意使用抗辯:2017年美國第九巡迴法院Stone Creek v. Omnia案

 
專利佈局戰略中的分割申請及限制
吾思/北美智權報 專欄作家
(本文作者為資深專利工作者)

分割申請規定的放寬,一方面使得分割申請的實務與功能較其最初的立法初衷更為寬廣,另一方面也使得分割申請的運用方式更為多樣化,後續勢必將使得分割申請在專利戰略中的地位變得更為重要。本文將說明我國分割申請的現況,並以日本的分割實例說明分割申請在專利戰略中的運用,希望能加深讀者們對分割實務操作之理解。

在我國的專利制度中,分割申請的規定由來已久,並且在民國102年的專利法修正中首度放寬申請分割時點之限制,除了尚未經核准仍處於審查階段之申請案之外,又增訂申請人於發明申請案初審核准審定書送達後得提出分割申請之規定;數年後又在民國108年施行的專利法中,更進一步放寬專利法第34條所規定的可以提出分割申請時點的期間限制。

我國專利分割申請規定的初衷以及實務狀況

所謂的分割申請,是指專利申請案實質包括二個以上之發明時,經專利審查機關通知或依申請人申請,得為分割之申請,我國之發明分割申請的相關規定主要記載於我國現行專利法第34條中。

專利法第34條的立法用意,顯示我國專利分割申請制度之建立,主要是為了配合單一性原則的運作。亦即,依專利法第33條第1項規定,申請人於申請專利時,應遵守一發明一申請之原則,就每一發明各別申請,但依同條第2項規定,例外規定符合「屬於一個廣義發明概念者」之二個以上發明,申請人也可以選擇併為一案申請。為使不符合單一性之二個以上發明,或已符合單一性而併案申請之二個以上發明,申請人仍得回復一發明一申請,爰於專利法第34條第一項規定實質上為二個以上之發明時,得申請分割。

在筆者多年實務經驗中,我國申請人對於專利分割申請制度的「愛用程度」,遠低於美國申請人和日本申請人。在最近一期的智慧財產權月刊中的「專利核准後分割之申請趨勢及法規實務分析」一文中所揭示的數據,也呈現了與前述筆者實務經驗相符的統計數據。

在民國102年專利法修正以前,我國申請人申請分割者,多半是在「申請專利範圍中包含有不符合單一性的二個以上發明」的情況,其次是「符合單一性的二個以上發明,當申請人認為分割為二個以上申請案較為有利時(例如:當其中一項發明被核駁時)」的情況,再者是「申請專利範圍中之一或多個發明,經審查不具新穎性或進步性,致使其他發明不具單一性時」或「申請人欲將原先在說明書有揭露之發明,但未揭露於申請專利範圍者,修正增列為另一申請專利之發明,而不具單一性時」的情況。

在民國102年專利法首度放寬申請分割時點之限制後,我國申請人提出分割申請的案子略有增加,但仍然比美國或日本申請人少很多。

持平而論,允許申請人在前案核准專利後的分割申請,似乎已經有點脫離專利法第34條的立法初衷了。畢竟原申請案已經核准,在大部分的情況下應該沒有單一性的問題;就算有,也無損於公眾利益,亦未構成舉發得撤銷之事由。不過,允許核准後的分割申請,也算是順應世界潮流以及產業需要,確實是大幅度增加了專利運用的靈活度。因為,適當運用分割制度,可以讓申請案實質上長期於繫屬審查的狀況中,而能夠因應對手的研發動態以及市場上的產品,適當修正專利保護的範圍。

也許是開放核准後分割的歷史尚淺,我國申請人對於分割申請的思維也較貼近原本專利法第34條的立法初衷,提出分割申請的原因仍以上述幾種為多。但值得注意的是,隨著分割申請規定的放寬,若能巧妙的運用,分割申請可望成為我國申請人專利戰略中的重要一環。以下,以日本專利分割申請的實務例說明:

日本專利分割申請的實務狀況

日本是在2007年(平成19年)4月1日起修法允許特許核准審定後的分割申請,申請日在該日之後的申請案,始可適用新規定提出核准審定後的分割申請。依據日本特許廳的資料,相對於申請案的數量,分割申請的比例(亦即,分割申請案數量/申請案數量)在修法允許特許核准審定後分割申請之後兩年(2009年)後開始呈現增加的趨勢。

實務上,日本企業很善於利用分割申請的制度,尤其是在特許核准審定後。因此,分割申請早已是日本企業專利戰略的重要一環。筆者實務經驗中也多次遇到日本申請人在我國申請專利時,多次提出核准後分割的案例,先從母案分割出子案,再從子案分割出孫案。

已經過審查獲准專利的案子,為何要重新再挑戰一次專利審查的過程呢?其實,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出分割申請,重點是在於讓最原始之申請案(以下簡稱「基礎申請案」)的內容維持在繫屬審查的階段,因而能夠在相關的分割後案中彈性調整該後案之申請專利範圍,以因應同業針對已經獲准的分割前案之專利進行迴避設計,使得同業競爭者雖針對前述已經獲准的專利進行迴避設計,但仍會落入分割後申請案的申請專利範圍中。

日本專利分割申請的運用實例

日本專利實務上,對於分割申請制度有相當多的運用。例如,LED大廠日亞化學工業株式會社(以下簡稱日亞化)就非常精於運用分割申請制度。幾年前受到專利業界以及各界矚目的億光電子(以下簡稱「億光」)與日亞化的專利大戰,焦點專利之一的JP 4530094專利,就是「特願平10-508693案」(以下亦稱為「基礎申請案P」)的一連串分割案當中的第五代分割案,並且主張了5個優先權,使得JP 4530094專利實際上的分割申請日雖然是2009年3月18日,但在符合法定要件的情況下,其「有效申請日」可溯至1996年7月29日。

下圖為日亞化基於日本特許出願P所提出的一系列分割申請案的歷程。

特願平10-508693號的分割申請案歷程
來源:作者整理/北美智權傳媒設計組

從圖中可以看出,日亞化基於基礎申請案P,提出了第一代分割案∼第十代分割案,共衍伸出了18件分割申請案(分別以首字母D來表示)。而且,最後一件分割申請案D10的分割時間點,距離基礎申請案P之申請日約達19年。可以想見,即使第十代分割案D10獲准專利,待其領證公告時,就算還沒有到母案的專利權消滅日(申請日起算20年),距離基礎申請案P的專利權消滅日也不遠了。換言之,該D10案即使獲得專利,其專利權有效期間可能也不到1年了。

日亞化選擇這樣的分割時間點,充分顯示了分割申請案的提出,其重點不在於還能有多少專利權期間,而在於以專利分割之方式,實質延伸相關專利案之審查期間,以便能修正並調整所欲之專利保護範圍,並增加對手產品迴避設計的難度,更可在有侵權訴訟時,增加被告侵權者在訴訟時抗辯的難度。【本文未完,完整內容請見《北美智權報》253期:專利佈局戰略中的分割申請及限制


《北美智權報》第253期更多精采文章:

同時含有「開放式」與「封閉式」連接詞之專利範圍如何解釋?

商標權地域範圍與遠方善意使用抗辯:2017年美國第九巡迴法院Stone Creek v. Omnia案

台灣法律人前往新加坡就業,出路在哪裡?

 
上銀科技總經理蔡惠卿:研發創新是自有品牌隱形的翅膀,智財權是永續經營的基石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研發創新是『自有品牌』隱形的翅膀©蔡惠卿-HIWIN;智財權是永續經營的基石」 - 上銀科技總經理蔡惠卿。
上銀科技總經理蔡惠卿於1月16日出席經濟部工業局舉辦的「上市上櫃公司董事會之智財管理義務宣導活動」,以《傳授實戰經驗 — 智財管理連結企業營運策略、落實法規遵循》為題發表演說時,以以上兩句話作結。她指出「研發創新是『自有品牌』隱形的翅膀」這句話是她演講的精髓,就算聽眾對她的演講一句也記不住,但這句話一定要記住,而且為了彰顯智財權的重要,一定要標明出處。筆者為了避免到最後忘記,所以一開始即重點列出。
其實任何政策都一樣,由上而下 (top-down) 推動是事半功倍、由下往上反推(bottom-up)則是事倍功半;上銀的高層很早就意識到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將智財策略與公司經營策略結合,無縫接軌,值得其他企業學習。

上銀科技成立於1989年,於去年12月分剛慶祝完30週年慶。上銀產品涵蓋很廣,主要以傳動控制產品為主,幾乎工業4.0相關的關鍵零組件都有涉及,同時也有參與系統整合的部分。值得一提的是,上銀從一創立開始,就是以自有品牌行銷全球;「HIWIN」是上銀很重要且珍貴的品牌,源自HI-tech WINner的縮寫,意指是「With us, you are a hi-tech winner」,即客戶使用HIWIN的傳動控制產品而創新價值、增強競爭力。

上銀智財管理思維

2019年上銀營業額將近300億台幣,亦即10億美金的規模;公司也積極朝下一個300億目標前進;但300億營業額不是簡單的目標,而其中智慧財產權是主要關鍵。

蔡惠卿指出,上銀有別於一般傳統產業「黑手」的觀念,一般人談到機械業,刻板印象就是黑手,而上銀就是要打破這樣的思維,以研發創新及自有品牌作為經營主軸。一開始HIWIN品牌就以高科技產品自許,就商標權部分,先在日本、德國這些高科技國家註冊,慢慢再發展至開發中國家、東南亞、甚至非洲等地。截至2019年底為止,上銀已於全球88國申請商標權,其中80個國家已註冊,8個國家在申請中。至於專利權的部分,就2018年的數據顯示,上銀科技共擁有2,740件專利,其中發明專利2,062件,實用新型585件,設計專利93件。

蔡惠卿表示,在上銀發展智慧財產權的過程中,最重要的是制度的落實、專屬人員來執行、以及經營者是否重視。

上銀智財管理思維,主要是從效益出發,重點有以下4項:

  1. 持續創新並發展自有智慧財產權
  2. 確保營業利益,維護股東與員工權益
  3. 榮耀品牌價值,奠定永續經營基石
  4. 提升全球競爭力,為MIT台灣製造加分

很多企業經營者都不太了解智慧財產有什麼用,因此常質疑智財或專利部門是只會燒錢不會帶來營收的部門。蔡惠卿認為,公司管理智慧財產權是有目的,主要有兩個基本認知。首先,是要對公司智財權狀況充分了解,以避免誤用他人專屬權益;其次就是藉妥善管理以有效防止機密外洩或被仿冒。

除了以上基本認知外,也需要輔以積極的行為,讓智財權可以發揮更大的效益,蔡惠卿提出了以下4點,認為經營者至少應該以這幾點作為管理智慧財產權的目標。

  1. 讓研發及智財成本合理化。
  2. 創造營運績效及利潤
  3. 發掘及開創潛力市場:像是專利已快到期,可以考慮將之改良精進,或是轉型為新的產品;甚至將之延伸到新的產業。
  4. 其他:包括企業購併時,有更大的換股優勢,以及專利、商標授權金等等。

智慧財產權風險無所不在

許多企業經營者都希望智慧財產權可以為公司帶來財富,但他們更應了解智慧財產權也會帶來風險。蔡惠卿認為智慧財產權的風險無所不在,就像未爆彈一樣防不勝防,可能只是因為一個小疏忽,而當組織制度不是很okay的時候,就會引爆。

針對智慧財產權的風險,蔡惠卿就營業秘密的部分分享了上銀自身的經驗。

大概是在20多年前,公司剛創業沒有多久。當時生產線上一個加工的程序有問題,公司的工程人員一直研究,才克服了問題,完成研發。但當主管及經理人才剛把程式裝上機台,便有員工拿磁碟片複製程式拿到同業的工廠,可是上銀的人都不曉得,還因為問題被克服了而覺得很高興。最後過了十多天,有好心人士告知他們才知道程式被盜用了。這最主要是因為公司智財管理制度上一個小漏洞所造成的。

另外有一些就是取捨的問題,像是政府規定上市前要公開前20大夥伴,而上銀科技就是為了這一點而延後公開上市的時程。因為當時公司經營時間尚短,腳步還沒有很穩建,如果貿然公開合作夥伴,可能會帶來很大的衝擊。【本文未完,完整內容請見《北美智權報》253期:上銀科技總經理蔡惠卿:研發創新是自有品牌隱形的翅膀,智財權是永續經營的基石


《北美智權報》第253期更多精采文章:

談請求項之幾何尺度限制條件與可專利性問題:美國法的經驗

台灣法律人前往新加坡就業,出路在哪裡?

同時含有「開放式」與「封閉式」連接詞之專利範圍如何解釋?

 
 
本電子報著作權均屬「聯合線上公司」或授權「聯合線上公司」使用之合法權利人所有,
禁止未經授權轉載或節錄。若對電子報內容有任何疑問或要求轉載授權,請【
聯絡我們】。
  免費電子報 | 著作權聲明 | 隱私權聲明 | 聯絡我們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