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指導的一位顧客,是一間大型律師事務所的管理合夥人之一,我們一直在努力的一件事,是協助他更有效地處理來自四面八方的密集需求。這些需求包括:顧客期望他有空面見他們,公司合夥人和其他員工有疑慮及紛爭等他解決,外加收件匣裡處理不完、來自上述這同一批人(還有其他人!)的信件,以及沒完沒了的未完成工作清單。當然,還有其他事讓問題更加複雜,像是花時間陪所愛的人、朋友、運動,和其他的個人需求。 當我們面臨排山倒海而來的邀約,無暇處理時,我們常接收到的建議是「決定優先順序(Prioritize)!」,這似乎像是某種咒語,可讓問題神奇地迎刃而解。但是,我從幫助人解決管理工作量的經驗中學到,排事情的先後順序其實作用不大,部份原因是它做起來太容易了。讓我們為它下個定義:所謂「決定優先順序」,就是一個依據重要性,把事情排序的過程,像是要花時間見的人、未完成工作清單上的項目、收件匣裡的訊息。儘管偶爾會碰到判斷上的小困難,整體而言,這是項直接了當的認知工作。當有一個會面請求、一項待完成事宜,或是一封電子郵件進來時,我們就可直覺判斷出它是否重要,能夠很快地把它和其他事項做比較,然後排出優先次序。 問題來了。在排好優先順序後,我們就把它當作所有的事情都值得我們投注時間和精力,至於比較不重要的事,我們會「晚點」處理。但這個晚點從沒真的來到。清單上的工作項目永遠沒有做完的一天。... 【閱讀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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