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新冠肺炎病毒(COVID-19)疫情的影響,原本預定在2020年舉辦的大型國際運動賽事,例如:每4年舉辦的歐洲國家杯足球賽與東京奧林匹克運動會都因疫情順延到今年(2021)6∼7月舉行。而台灣民眾今年5月底起因疫情三級警戒而宅在家,正好有空閒時間看運動比賽,不怕熬夜追歐國杯而影響上班,甚至可在大白天收看精彩的東京奧運。 棒球是台灣民眾普遍較為熱衷收看的運動比賽,而對歐洲與全世界來說,足球則是最為風行的運動比賽。這屆歐冠杯最後由英格蘭與義大利在英國球場爭奪冠軍,雙方1比1平手而以PK決勝負,本來被外界寄予厚望期能終結數十年缺冠悲情的英格蘭,卻在PK戰中失足而拱手讓義大利奪得冠軍,未能把足球獎杯帶回家。
勢均力敵的運動比賽扣人心弦,場上運動員衝鋒陷陣與對手較勁,起腳射門是否能進球掛網更是讓大家屏息以待。現場觀眾聲嘶力竭為支持球隊加油,透過電視轉播收看的觀眾則是天涯若比鄰,眼球緊盯螢幕心跳同步加速彷彿身歷其境。
健身房的危機與轉機
看運動比賽雖然具有娛樂性,但畢竟是看別人運動,自己反而可能因為坐姿太慵懶而腰痠背痛。運動是好的,民眾更應從被動看別人運動,同步進行到主動自己動起來!
當疫情還沒來的時候,許多民眾運動最常去的就是健身房。在那裡有各種健身器材,也有教練指導,更可結交朋友一起動起來。然而當防疫升級為三級警戒,健身房暫停營業,許多民眾少了運動的好所在。而健身房的生意與從業人員的生計則受到嚴重打擊。雖然後來有微解封,但健身房要如何遵守解封規範,以及繼續吸引民眾前來運動,避免成為防疫破口,仍會影響健身房的正常營運,這個困境使得健身房亦需考量轉型提供線上課程。
健身房過往常發生的消費爭議就是會員終止契約的糾紛。許多民眾在健身房業務員的強力推銷而一時衝動購買健身房服務,常常一簽就是1年甚至數年的長約,時間到還自動續約,但可能不常用或不滿意服務而想終止契約,然而雙方對於退款金額與違約金額是否合理常有爭議。為規整實務亂象,主管機關制訂《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其中亦明確規範終止契約、退費及續約等應遵守之遊戲規則,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規定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違反該等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者,其定型化契約條款無效;而該等應記載之事項雖未記載於定型化契約,仍構成契約之內容。為因應疫情,新修正草案更規定:消費者因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一級開設並發生社區感染時,位於該社區之直轄市、縣(市)健身中心之消費者可向健身中心申請暫停會籍,於停權期間,免繳月費,會籍有效期間順延。
相對於實體健身房積極促使民眾簽署年度長約,遠距教學之虛擬健身房則大多按月為期並簡化續約手續,這應該是與Netflix、Spotify等OTT平台業者採取訂閱制常見之商業手法有關。虛擬健身房的優點不僅滿足在家防疫健身的需求,以及提供多元的課程選擇方案,其按月計算之訂閱制則降低會員的財務風險,避免一次簽長約及繳納巨額費用,導致將來可能因健身房倒閉或終止契約而發生退費求償困難的風險。
宅家運動新寵 運動魔鏡疫路翻紅
由於疫情反覆升溫,民眾在家為求身體健康增強免疫力,更應積極在家運動。尤其是隨著網路傳輸與穿戴科技的進步,各種運動健身有關的APP及服務如雨後春筍般競相冒出,讓民眾在家運動仍然可藉由運動健身相關的APP及網路服務而動起身體來,例如:透過網路遠距跟著健身教練或瑜珈老師一起運動。許多APP及遊戲軟體還設計社交功能,讓使用者可以呼朋引伴一起運動,導入運動比賽競技對抗的精神,跟同伴比賽,可增進運動樂趣也可督促自己不要懈怠。運動的本質具有比較的性格,不管是跟教練比還是跟對手比,但最重要的還是跟自己比,日進有功,身體才能永保安康。而透過能夠量身訂作且精確記錄的科技工具,民眾更容易掌握自己的體能與健康狀態。
另外,這次東京奧運為國爭光的台灣羽球好手戴資穎因過往比賽表現優異,近幾年來成為廠商眼中的最佳代言人,她獲得許多廣告代言的機會,包括一家台灣知名的運動用品廠商所推出的一款健身魔鏡商品,該商品結合線上課程服務,看準民眾在家健身的商機及居家防疫的需求,在疫情期間更是熱銷。民眾對著健身魔鏡,可以跟著線上課程教練一起運動,螢幕會動態捕捉民眾身體動作,與教練動作比對,從而精進運動成效。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這就是把自家當成健身房概念的具體落實方案。
由上開案例可知,健身房不一定要坐落在特定的實體建築物內,亦可以分散於每個人的家中。有健身魔鏡作為運動工具固然很潮,另可把電視、電腦、平板、手機等螢幕轉化利用,跟著教練一起運動,亦能與不在身旁的同伴互相切磋較量。這可說是運動健身產業的數位轉型,也許一開始會抗拒不能接受,但受到疫情的影響,大家似乎已慢慢習慣許多居家進行的新常態,未來勢必翻轉產業發展與消費模式。
身材要看顧 個資智財要看牢
運動健身有關的新創公司與商品蔚為風潮。姑且不論不入流的不實瘦身廣告與詐欺手法,業者應注重自身智慧財產的保障以提昇競爭優勢,例如:就技術創新尋求專利或營業秘密的保護,就品牌申請註冊商標,就原創內容則享有著作權。另一方面,也應避免侵害他人的智慧財產權,例如就某項具有商業價值的技術創新倘若已有他人發明,則應檢索研析該發明是否在業者經營之市場所在國家已取得專利及其專利範圍,如有必要則應提早洽商授權事宜,或進行技術迴避設計,以免侵害他人專利,導致將來熱銷時蒙受追償及禁銷的法律責任。又若業者推出之線上課程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權的內容,則可能會構成侵害重製與公開傳輸的著作權利,不可不慎。
此外,業者亦應重視客戶個資的保護,Google與穿戴健身用品新創公司Fitbit的併購案受到歐盟慎重審查,即在確保客戶個資也受到保障避免被濫用。運動健身相關的商品通常會走向服務化以及採取訂閱模式,業者與客戶的關係會持續一段很長的時間,客戶使用商品及服務的行為模式可以被觀察、追蹤、分析及預測。隨著大數據與AI的發展以及行為心理學與行為經濟學的應用,業者可透過蒐集、處理及利用客戶個資與行為模式分析,而精準行銷並改善服務與商品,但也可能構成超過目的之濫用,甚至被駭客入侵而發生個資危安事件。
因此運動健身業者在技術面應強化資安措施,防止內鬼外洩及駭客入侵系統而竊取個資,在權益面則要讓客戶了解業者的隱私權政策以及哪些個資將被如何蒐集與利用,更要賦予同意權,此即「告知後同意」的個資保護機制。值得一提的是,歐盟新版個資法GDPR將個人描繪剖析(Profiling)與自動化個人決策也列入規範,這反映出隨著訂閱制與大數據及AI分析發展,業者更有能力就其蒐集的客戶個資與行為資料而描繪剖析客戶圖像,甚至由機器自動做出商業決策,但卻可能會不當侵害個資且構成不公平歧視,例如:保險業者與協力廠商合作獲悉民眾身體健康數據而拒絕承保某些個案。
Netflix曾上演一部熱門的英國電視影集《黑鏡》(Black Mirror),該劇就是在探討包括手機等新科技對人類的影響,一旦關閉手機、電腦、電視等螢幕,就像黑色的鏡子一樣,讓人感到恐慌,不知道黑鏡的另一面正如何多彩多姿地播放我們的人生及利用我們的個資。
在家使用健身魔鏡運動的民眾,希望藉此強健體魄,與教練及同好較量,但可不希望自己的體態未經同意而公諸於世,被別人品頭論足或遭非法利用。運動健身業者致力於建構賦能豐富的運動環境的同時,也應兼顧客戶個資的保護,讓民眾能勇敢面對鏡頭前的自己,自由自在地伸展身體而無後顧之憂。(本文作者為執業律師)
【本文出自《能力雜誌》2021年8月號;訂能力電子雜誌;非經同意不得轉載、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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